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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南京市玄武湖玄武湖
凤山分局新甲派出所112年9月7日3时许获报新富路与大明路路口有交通事故,警方到场了解为吴男(43岁)驾驶自小客车沿新富路由西往东行驶,行至上述路口时,疑因操控不慎撞击路口店家。
吴男意识清楚,头部、肢体有擦挫伤,幸无大碍,由救护人员送长庚医院救治,另经警方酒测吴男有酒驾情形,现场除由交通分队测绘,亦将依公共危险罪嫌将吴男移送侦办。
凤山分局呼吁,酒后驾车不仅自身安全堪虑,且容易危害到其他用路人安全,如有饮酒可请代驾或搭乘大众交通工具,酒后切勿心存侥倖驾车。
图文由凤山分局新甲派出所提供。